慢病所党支部开展上派下挂和出差人员 纪律教育首课
4月3日,按照《中共贵州省疾特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疾控中心上派下挂和出差人员纪律教育“首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疾控党发〔2023〕21号),慢病所党支部书记刘涛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上派下挂和出差人员纪律教育首课。
纪律教育首课上,刘涛同志组织学习了《纪律教育相关规定摘录》,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刘涛强调,全所党员干部职工务必高度重视,施行纪律教育“首课”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经常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所有干部职工在上派下挂和出差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心规定,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务必常态化认真执行纪律教育制度规定,防患未然,确保干部职工在上派下挂和出差期间不发生任何违规违纪的问题。
(撰稿:赵小登 编辑:姚蕴桐 校对:余丽莎 审核: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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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小登
一审:慢病所审核员
终审:慢病所超级审核员
